杂多县第一民族中学关于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文件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自查报告
2021年春季,按照教育部印发的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,将课外读物界定为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、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(含数字出版产品)。 为深入贯彻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结合省教育厅,州、县教育局的管理要求,提高学校教育质量,促进学校更好地发展,我校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,重点对学生用书、教师用书进行了整顿,严禁教师及学生购买非法、盗印、盗版和宗教读物,坚决杜绝非法、盗印、盗版和宗教读物在校园的传播。现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:
一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
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,巨占元、昂文多杰任组长,尕玛才仁、格来江才、尕玛多丁任副组长,各处室、年级组长为组员。研究制定了检查和整改的意见。
二、全面自查。通过检查发现:
1.我校在办学上一向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,各个方面均按照各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办事,上传下达。尤其在教材和教辅资料的选用和征订方面,学校领导对这方面的工作特别重视,历来强调照章办事,透明公开。同时严格把关,坚决杜绝未经许可、未经严格审查的书刊进入校园的现象。
2.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,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个人均无购买非法、盗印、盗版读物和宗教读物。学校使用的书籍均出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荐用书。我校现用的教材,一律是按上级部门要求,通过杂多县新华书店定购教材,一律根据新华书店提供的标准目录定书。所开设的科目和所定的书,均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,之后报新华书店定购。
3.提高认识,为了减轻家长负担,我校没有私自向学生推广征订其他教材和教辅材料现象。学校规定: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向学生征订教材以外的书籍、报刊、杂志。为了保证进校书刊工作的严肃性,学校领导在会议上多次强调老师不得帮学生订购其他进校书刊,强调如有这种行为的老师一律停课反省。同时,学校领导强调要提高教学质量,扩大学生的知识面,主要是靠教师,可以通过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,支持教师更新知识,在指导学生学习的过程中达到预定的目标。
三、整改措施。
1.规范收费行为,禁止个人书商进校园推销教辅材料。
2.强化宣传,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盗版、保护知识主权的重要意义和法规知识,提高师生抵制盗版工具书和其他盗版制品的自觉性。
3.狠抓落实,进行全面清查。在校内进行自查,严禁买非法、盗印、盗版和宗教读物在校园的传播。
4.学校采取不同形式对广大学生家长进行宣传,使他们充分了解遵循教育规律。
5.严格要求教师不准向家长推荐任何形式的兴趣班、辅导班、特长班,教师更不得私自向学生推广征订其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。
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,不断规范学生课外读物的使用,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。
杂多县第一民族中学 教务处
2021年6月26日